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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联合发文: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时间:2021-06-16 16:45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思路、目标和措施,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实施意见》强调,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

  《实施意见》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明确要加强部门协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还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倾斜支持及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