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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新闻通气会文字实录
时间:2018-08-24 14:54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时间:2018年8月23日9:30-10:30

  地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查德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通报人:赵文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

  钟廷雄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副司长

  查德忠: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民委共同召开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新闻通气会。首先介绍下今天出席新闻通气会的嘉宾,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钟廷雄副司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赵文华副司长。

  前不久,我局会同13个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自2007年《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时隔10年,多个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重要成果。所以,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首先请两位副司长为大家介绍《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其次,请大家就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宣传报道提出一些意见、建议,由我们两位副司长解答相关问题。

  首先,请赵文华副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赵文华:

  谢谢查主任。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13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了。这个《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多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起草背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1个部委局于2007年10月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当时一段时期内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颁布实施《中医药法》,出台《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建立了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9月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6年8月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2017年11月召开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为新时期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人才发展呈现新面貌,传承创新迈上新台阶,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但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我局在认真总结、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者意见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反复修改,起草形成《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举措。

  二、重大意义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这一矛盾,就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部署,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参与,最大限度发挥全国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激发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各类卫生资源的潜力和活动,更精准地对接人民健康需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也是难点。少数民族医药贯通一二三产业,不仅是独特的卫生健康资源,也是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赢脱贫攻坚战,少数民族兄弟不能落伍,民族地区不能掉队。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带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广大家牧民收入,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边缰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一,《若干意见》明确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若干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发展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弘扬特色、推动传承发展,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为原则,以实施中医药法和全面落实战略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在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若干意见》提出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目标。到2030年,在民族地区建立较为完善的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得到完善,人才队伍稳步壮大;少数民族医药得到全面传承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提高;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化水平逐步提高,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化体系逐步健全,文化得到繁荣发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

  第三,《若干意见》提出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重点内容。包括七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围绕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提高药事服务能力、推进护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三是从发展院校教育、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着手,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在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传承、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五是从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化种植养殖着手,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六是大力弘扬少数民族医药文化;七是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海外发展。

  第四,《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保障政策。《若干意见》要求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要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对少数民族医药的投入政策,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另外,从完善少数民族医药法律保障措施、完善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保障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

  查德忠:

  谢谢赵司长。接下来有请钟廷雄副司长介绍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情况。

  钟廷雄: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刚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赵文华副司长向大家介绍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相信大家对若干意见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是国家民委的一项重要职责。长期以来,国家民委从繁荣发展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从维护各民族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出发,积极推动出台针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特殊政策。国家民委是出台若干意见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者。我们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紧密合作、相互配合,立足各自职能,为若干意见的制定出台以及下一步的贯彻实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2017年11月2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民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对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若干意见提交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为文件的完善和出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召开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和制定出台若干意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中医药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结合民族工作实际,我向媒体朋友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以及与疾病斗争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医药学科学,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反映了少数民族群众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医药对各民族群众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独特的理论、理念以及医疗技法和用药特色,对我国中医药的丰富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各民族在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有所差异,但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医药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促进了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不断繁荣发展。

  二、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判断。根据这一判断,从全面建成小康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的发展模式将从高速度增长逐渐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面对这一时代大背景与发展大趋势,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下,健康中国战略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的地位将更加突显,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目标,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将迈入新的发展轨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是改革开放近4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翻天覆地,但总体上看,在我国当前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处在相对落后的位置,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在国家医药卫生事业中也处在相对落后的位置,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就是在补齐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三是《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少数民族医药与中医药的内在关系以及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三、积极开展交流互鉴是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历史上看,不同民族的医学、药学是在中华文化发展的大格局之中,在相互之间学习、借鉴、交融的过程之中不断发展演变的。从繁荣发展中华文化的维度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少数民族医药发展要紧紧围绕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发扬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优秀传统,多领域、全方位地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交融。从现实发展的需要看,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在挖掘整理研究传统医药学理论方便成果丰硕,有的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方面能力突出,有的在传统医药学人才培养方面经验丰富,有的在利用区位优势加强国际交往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具备优势。要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整体繁荣发展,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就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政府部门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引导各民族医药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谢谢大家!

  查德忠:

  谢谢钟副司长。刚才两位副司长就《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情况、主要内容以及近几年来少数民族医药取得的工作进展、成果进行了介绍。接下来进入第二个阶段,请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少数民族医药人才是发展的短板,这次文件出台后,国家采取什么措施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人才?

  赵文华:

  谢谢人民日报记者。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最根本靠的是人才。要通过“传帮带”,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壮大和素质提升。实施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加强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继承,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发挥院校教育主渠道作用,鼓励民族地区举办高等少数民族医药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深化医教协同,注重课堂教学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基层少数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民族地区乡村医生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民族地区在职在岗中医药、西医药人员积极学习并运用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完善少数民族医药医疗、药剂、护理等人员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制度。深化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少数民族医药特点的医师资格考试准入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

  中国中医药报记者:

  国家采取什么措施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赵文华: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是难点。我们将以为民族地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为核心,下更大功夫夯实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基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总量不足、配置失衡、供需不匹配问题。加强少数民族医医院基础建设,强化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供给能力和水平;实施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做好区域少数民族医诊疗中心建设,扶优扶强一批“龙头”机构,以重点带全面,逐步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少数民族医药综合服务区“硬件”建设,提升诊疗服务等“软件”能力,筑牢服务网底。按照“放管服”要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少数民族医医院和诊所,增加服务供给。在藏、蒙、维等条件成熟的民族地区基本建成少数民族医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地市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医医院达到三级民族医医院标准,县级少数民族医医院达到二级民族医医院标准,85%的民族自治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少数民族医综合服务区,逐步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服务的均衡供给,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安全有效、更方便可及的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

  中国民族报记者:

  通从两位发布人的介绍我们知道,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我想请问,当前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还有没有比较突出的矛盾或问题?都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民族工作部门怎么做?

  钟廷雄:

  事物总是在克服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前进的。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成绩是实实在在的,但在现阶段依然面临三个方面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少数民族医药理论体系建设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二是,人才不足是制约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三是,少数民族医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能力还比较欠缺。我们出台的若干意见中,针对三个问题都相应的内容。

  从国家民委的角度,我们下一步从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根据职能,继续在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比如,由国家民委牵头起草,报国务院批准并印发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有专门的章节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做出规定。二是做好相关规划、政策,包括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贯彻实施的协调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三是针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做好调查研究、出台具体措施。

  健康报记者:

  想请问赵副司长,在少数民族医药继承创新方面,国家将采取哪些举措?

  赵文华:

  一是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医药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对前期已整理、理论体系较完善的经典文献促进其成果转化应用,对尚未系统发掘整理的少数民族医药加强记录并保存下来。深入系统地挖掘整理少数民族医药特色传统诊疗器具设备及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并推广应用。二是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建立一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工作室、重点研究室(实验室)、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等。三是以少数民族医药经典方剂、医疗机构制剂为重点,开展新药研发,改进制药工艺技术,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四是根据各少数民族医药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发展需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地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增强少数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创新主体充分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少数民族医药及其创新成果。推动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工作,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人民网记者:

  少数民族有很多资源,如何精准发力,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赵文华:

  民族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区,也是贫困地区,是全国扶贫攻坚的硬骨头和主战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我们将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厘清全国药用资源的品种及蕴藏量。实施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充分利用民族地区地理景观独特多样、自然能源资源的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发展少数民族药材产业,以特色、常用、珍稀、濒危品种为重点,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少数民族药材种植养殖。同时,依托民族地区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文化医药资源,顺势而为,加强引导和支持,大力推动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特色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逐步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远大目标。

  查德忠:

  谢谢两位副司长的回答。书面材料已印发给了大家,大家根据各自的关注点来做些报道。我认为,至少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看,第一是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第二是从整个民族工作全局发展来看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第三是在中医药的发展全局中,如何在统筹发展中医药的过程中,发展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希望这些能对大家的报道有帮助。因为时间关系,如果有需要深入采访,可与我局新闻办联系,我们给予安排。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